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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 劉小黑 12月20日
單純降低刑事責任年齡,能否從根本上解決未成年人違法犯罪?
今日,最高檢聯(lián)合公安部舉行新聞發(fā)布會,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廳長史衛(wèi)忠在最高檢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目前議論較多的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問題,我們也在進行認真研究。
史衛(wèi)忠指出,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往往是由于其所處的不良家庭、學校和社會環(huán)境所致,單純降低刑事責任年齡,能否從根本上有效解決低齡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值得探討,會及時向立法機關提出處理意見。
在解決低齡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問題上,史衛(wèi)忠認為應當堅持兩點:
第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和犯罪預防機制,盡可能消除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家庭、學校、社會、網(wǎng)絡、政府等保護過程中問題,立足從源頭上做好預防工作。
第二,還要建立健全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制度。一些未成年人年齡很小的時候出現(xiàn)不良行為,甚至違法犯罪,因為沒有得到適當矯正干預,甚至因此在違法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犯罪性質、危害后果越來越嚴重。
與此同時,還應針對未成年人的罪錯程度設置階梯式的多種實體處遇措施,由相關部門根據(jù)未成年人罪錯程度和性質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干預,如切實發(fā)揮專門學校的強制教育作用、強化收容教養(yǎng)制度對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的矯正功能等等。
據(jù)公開信息顯示,從侵害未成年人的多起案例中可以看到,侵害者本身也是未成年人,卻因年齡達不到法定要求而免于刑事處罰,事關刑事責任年齡問題引發(fā)社會熱議。
比如,今年媒體曾報道的大連未滿14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的新聞。按照中國現(xiàn)有的法律,14歲男孩不負刑事責任,只被收容教養(yǎng)3年,引發(fā)社會熱議。
再比如,日本的兩起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酒鬼薔薇圣斗事件”、“福田孝行殺人案”,兩期案件都因犯罪嫌疑人為未成年人而降低或免于刑罰。這兩起案件也引發(fā)了日本民眾對未成年人犯罪的爭議。
單純降低刑事責任年齡,能否從根本上解決未成年熱違法犯罪?對于這個問題,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所長姚建龍曾在接受媒體報道時表示,“縱觀中國近代以來的法律史,刑事責任年齡越來越高。這也意味著社會視兒童為區(qū)別于成人的獨立存在的認知程度越高。刑事責任年齡不容降低,罪錯少年需要的正義是矯治,而非懲罰?!?/strong>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何挺也曾在接受媒體報道時表示,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通常會有專業(yè)的社會工作者參與到未成年人的監(jiān)督考察中,開展更為專業(yè)的幫教工作未成年人剛放出來時,社工和檢察官會與他頻繁接觸。據(jù)其統(tǒng)計,經(jīng)過專業(yè)化幫教矯治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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