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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兒童票告別單一身高標準,景區(qū)、游樂園呢?
不應以身高“定義”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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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收費監(jiān)管新政落地,對于教培機構來說意味著什么?
培訓機構的經(jīng)營成本和經(jīng)營壓力將極大程度被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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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性高中指標到校,誰的機會更多了?
打破“只有上重點小學才能上重點初中、上重點初中才能上重點高中”的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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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師年薪可達50w!家庭教育領域,教培機構的機會在哪里?
任職的家庭教育指導師不能提供學科類的輔導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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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qū)教育條例》出臺,自治區(qū)全面推行使用國家統(tǒng)編教材
涵蓋各級各類教育和其他教育活動,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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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將嬰幼兒照護納入社區(qū)服務,發(fā)展普惠性托育服務
積極推動托育機構全流程監(jiān)管,做好托育機構預付式消費資金監(jiā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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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教育的最新政策都指明了哪些方向?
職業(yè)教育學歷型向技能型的轉變,鼓勵企業(yè)興辦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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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學科類培訓機構要統(tǒng)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
機構要在2021年11月30日前,向民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提交符合要求的法人登記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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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不得設立營利性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科類培訓機構
新修訂的《云南省民辦教育機構管理辦法》將從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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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長懷進鵬:進一步完善教師法修訂,提高教師準入門檻
強化待遇和保障,落實為教師減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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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全面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營轉非”
對于不及時進行“營轉非”也不停止培訓活動的機構,將加大查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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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2月14日正式施行學校、醫(yī)院反恐地方標準
填補了湖南學校、醫(yī)院安全防范標準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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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法修訂草案提請審議,學校必須開設體育課
擬定每年8月8日為國家體育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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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的風口“不簡單”
被青睞的托育,為何會被稱為“難乘的風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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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參民”學校退潮,非編教師難入編
“民辦學校轉公辦,那之前民辦學校的老師們辭退嗎?”一位網(wǎng)友表達了自己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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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支持國有企事業(yè)單位、高校、軍隊、街道舉辦公辦園
10月15日,國家發(fā)改委等23部門印發(fā)《關于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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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新版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把好規(guī)范服務行為第一關
保護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落實“雙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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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小初學科類培訓,新東方將何去何從?
一名新東方泡泡少兒老師向芥末堆表示確有此事,部門教師或離職,或轉而負責素質教育教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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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學生個人榮譽評選,貴州省禁止采用面向社會的網(wǎng)絡投票
堅持“非必要不舉辦”的原則,對相關網(wǎng)絡投票活動,不倡導,不支持,不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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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深化高校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教育改革,引導社會資本支持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
要將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教育貫穿人才培養(yǎng)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