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小學生的上課時間全球最少。一般來說,一、二年級的學生中午12點就放學了。
可是,當小學生放學,朝八晚四的芬蘭家長們還在工作崗位上奮斗。這樣,孩子放學和家長下班之間就出現(xiàn)了一個管理真空時間段(12:00—16:00)。芬蘭怎么解決這個問題?
靠祖輩嗎?在芬蘭,隔代老人可不被計入小家庭成員。一是他們沒有義務(wù)照顧孫子輩的孩子,人家都自己獨立的晚年生活,照顧孩子是新生代父母的職責;二來就算有些老人愿意幫自己的子女分擔,有時也是鞭長莫及,幾乎所有老人都不跟自己的子女居住,有的甚至居住在不同城市、不同國家。
讓孩子自己回家待著?不可以。芬蘭法律規(guī)定,一二年級的孩子不可以獨自在家,必須有人看護。
午后俱樂部,就是全芬蘭一二年級學生放學托管問題的解決方案。
一起來看做得怎樣。
好托管,什么樣?
嚴格來說,這個俱樂部,不只解決下午托管問題。晨間托管,也就是父母一大早去上班了,孩子可能10點才上課(這種情況2點放學),這中間兩三個小時“真空時段”,孩子也可以來學校參加俱樂部。
這個方案全稱是晨間/午后俱樂部。
我在芬蘭于韋斯屈萊市居住時,離家200米的地方,就是小學。幾乎每天都可以接觸到放學后瘋玩的芬蘭孩子,他們被托管在自己的學校,等待父母下班后來接。
看著這些孩子,后來自己也做了媽媽,就一直思考和探索“什么是好托管”,我們想讓孩子度過怎樣的課外時光?忙于上各種興趣班嗎?報名前一定要理清這是父母的需要,還是孩子需要。很多時候,孩子是被父母逼著走。
我就問托管班老師,你們帶孩子都做什么、學什么?人家說,我們除了學習,其他一切都做。孩子的吃喝玩樂,就是我們的工作內(nèi)容。
怎么感覺倒退回幼兒園了?
就像理解所有東西一樣,我對芬蘭人“除了學習,其他一切都做”這一現(xiàn)狀,始終抱著審慎的態(tài)度。經(jīng)歷了三個階段認知:
一是見山是山,見水是水。乍一看,一二年級孩子放學后,有專人照顧、有吃有喝、室內(nèi)游戲、室外活動,可以玩得不亦樂乎。我默以為這樣的快樂托管就是好的。
后來到了第二個狀態(tài),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夏末時節(jié),我?guī)z制組進學校,拍攝《這就是芬蘭教育》紀錄片。鏡頭前是一片混亂的場面,三五學生在打撲克,三五學生在寫作業(yè),還有其他學生在玩樂高、玩偶、桌游。教室里又吵又擠,小小的房間,20多個學生,跑的、叫的、鬧的都有。
一二年級學生坐在沙發(fā)上打牌
“這幾個七八歲的孩子,一下午都在打牌?”我沒忍住,問了托管老師。
老師很輕描淡寫的回答:“是,他們喜歡就讓他們玩,學生可以自己決定做什么?!?/p>
直覺告訴我,這兩個托管老師沒有足夠的教育素養(yǎng),他們只是在看護孩子,不出事就好,何談育人。于是我開始看芬蘭托管的國家大綱、看不同學校托管有啥差異;開始傾聽不同層次芬蘭人對這一問題的看法。芬蘭式托管,也有陰暗面。托管老師,較之于中小學老師,缺乏教育素養(yǎng),讓孩子聽之任之。
這個過程,讓我發(fā)現(xiàn)很多我們自以為是的芬蘭教育“事實”,不過是別人在一定條件下說出的“觀點”。
可是,當我靜下來,把芬蘭式托管置于全球化大背景,又發(fā)現(xiàn)它的優(yōu)勢。較于其他國家,芬蘭做法已經(jīng)算最接近理想教育了。于是就到了第三個階段:見山還是山,見水還是水。
我說,在國際比較下“芬蘭午后俱樂部”依然被視為好教育,是有依據(jù)的——它始終堅守教育的本質(zhì)和職責。尤其是對照課外輔導班、培訓班充斥的上海,芬蘭堅守的無非這樣三條:
1)兒童可以舒展手腳。芬蘭式托管,在孩子最應該奔跑打鬧的年齡,讓孩子盡情跑。在孩子最需要互動的年紀,有充足的時間和同伴玩耍。孩子被聆聽、被尊重,他們會愛上上學。
2)配合家長養(yǎng)育孩子。芬蘭托管“管吃”,保證孩子的身體健康?!暗蛢r”照顧到普通家庭的需要。另外,它還配合家長的上下班時間,家長可以靈活預定托兒時間段。
3)堅守教育是公共事業(yè)。教育無論怎么變革,芬蘭都將公共屬性擺在第一位,決不能成為逐利的市場行為。芬蘭午后俱樂部不屬于義務(wù)教育,要收費。但這個費用相當?shù)停踔量梢悦赓M,讓托管成為普惠性紅利。
我們逐一來看。
1 好托管讓孩子舒展
午后俱樂部的活動,五花八門??傮w說來,就七個字:吃喝玩樂寫作業(yè)。
先說吃喝。小朋友們在學校的午餐時間一般在十一點到十一點半之間,瘋來瘋?cè)サ暮⒆?,三個小時后饑腸轆轆。因此午后俱樂部一般會在下午兩點鐘左右有一次加餐。
寫作業(yè)的時間,一般10-15分鐘。這是芬蘭小學老師認為的最適合孩子的作業(yè)量。
更多時間是用來室內(nèi)游戲和戶外活動。每個俱樂部都有充足的玩具供應,樂高、桌游、玩具、手工材料隨處可見。大有幼兒園大班的架勢。這不奇怪,芬蘭的幼小銜接,就是把學前一年和一二年級視為一個學段對待,甚至他們有一些課程要一些上。
閱讀也是午后俱樂部的重要室內(nèi)活動之一。我所看到的,大多屬孩子的自由閱讀時光,托管員很少會給孩子讀故事或帶小朋友一起閱讀。
還有,午后俱樂部必須安排戶外活動,一般是在3:30以后,這跟幼兒園下午戶外活動的時間是一致的。孩子從學前一年過度到小學一二年級,作息上、生活上帶有幼兒園的“慣性”。芬蘭人不急,讓孩子慢慢調(diào)整,延長孩子享受快樂的童年。
定期到森林里遠足、公園里玩耍、社區(qū)或市圖書館閱讀,也是托管活動之一。目的無外乎利用課外時間讓孩子更好的融入社區(qū),看到“更大”的世界。
跟托管員交流后,我還了解到午后俱樂部的安排都是提前一個星期做出計劃,要通知家長。一來家長知道什么時候、在哪里接孩子,二來如果家長或孩子有不同意見可以提前溝通,編輯內(nèi)容時會考慮孩子們自己的愿望和需求。說到底,托管最終是幫家長養(yǎng)孩子。
所有這些活動,最終的落腳點只有一個:為了孩子的幸福感和健康。這是首位。至于學業(yè)和升學壓力,芬蘭并不存在通過同伴“競爭”掙得一席學位,而更多強調(diào)自我認識,找到合適自己的路。說白了,教育競爭是一個群體效應,只要有部分家長帶著焦慮,想要搶在別人前面,那必然帶動其他家長蜂擁而上,水漲船高。
最終受苦的是孩子。
2 好托管在幫家長育兒
如果說豐富的托管活動是幫家長“省心”,那“省錢”就關(guān)乎每一個家庭能來得起。
午后俱樂部不屬于義務(wù)教育。我更關(guān)心,這項服務(wù)的收費。比照了芬蘭赫爾辛基、坦佩雷、于韋斯屈萊、國科拉、拉普蘭拉哈迪這五個城市的收費標準,沒想到從大城市到小城鎮(zhèn),收費區(qū)間幾乎一致。在0-120歐浮動。主要跟孩子的出勤情況有關(guān)。我貼出來——
1-3次/月,要7歐/次;
1-3小時/天,要70歐/月;
3-4小時/天,要100歐/月;
4-5小時/天,要120歐/月。
顯然,托管時間越長,收費越高。一個月最高費用才120歐,也就是不到一千人民幣。如果你有第二個孩子來參加同一個俱樂部,價格會比第一個孩子低。主要考慮家庭需求,畢竟把孩子放一處,方便接送。
拉普蘭拉赫迪市甚至直接將第二個孩子的費用減少了50%。如果孩子參加晨間俱樂部,還提供早餐,家長不必為沒時間為孩子準備早餐擔憂。
如果家庭收入太低,付不起咋辦?那是不是可以讓孩子自己在家呆著?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一二年級的孩子不可以獨自在家。如果父母一方失業(yè)在家,那行。
更人性化的做法是,沒錢不要緊,可以給教育局打報告,說明家里有困難,教育局核實以后會幫助解決。解決的辦法是,每個月還是會給你寄賬單,只不過這個賬單的數(shù)額是零。而真實的花費已經(jīng)轉(zhuǎn)到了政府財政部門,政府幫忙支付掉了。
也有例外。有些家長自愿少工作,寧愿放學后把孩子接回家自己帶,此時社會機制允許他們這么做。在芬蘭,家有上一二年級的孩子,家長可以休撫育假,爸爸或媽媽任何一方都可以。
我就問于韋斯屈萊市政府基礎(chǔ)教育處的官員,這什么意思?
原來芬蘭爸爸媽媽們,如因需要在家照看一、二年級孩子,可以將全職工作時間縮短(至多縮至30小時/周),別人每天4點下班,有些父母可能2點就下班接孩子了。對應的,工資也相應減少,比如只領(lǐng)80%工資。也有父母選擇周五不工作,一周只工作四天,給自己或家人留些自由時間。
愿意這么做的家長,政府會發(fā)一些撫育金(芬蘭語osittainen hoitoraha),算是給家長付出的補貼。
局外人總是稱贊芬蘭教育好,但其實這個“好”只有一半原因來自學校,另一半來自整個國家在育兒方面的支持系統(tǒng)和社會福利因子。后者是土壤,往往被忽視。
3 好托管是公共服務(wù)
因為教育是公共事業(yè),所以上面這些準則建立的基礎(chǔ)和前提,是政府真實有效的投入和政策保障。
先看政策保障。有兩點,一是法律如何保障;二是課程怎么開展。
第一,芬蘭基礎(chǔ)教育法,明文規(guī)定各地的教育提供方要提供晨間/午后俱樂部活動。
不屬于義務(wù)教育,教育法還管?當然管。管的不僅是普通孩子,需要特殊教育的孩子也能來。而且芬蘭孩子、移民孩子一視同仁,不能只用芬蘭語這一單一語言,還要有其他語言的活動。
以赫爾辛基市為例,午后俱樂部有三種形式:1)普通學校內(nèi)的午后俱樂部;2)兒童游樂場的午后俱樂部,全赫爾辛基有64處這樣的免費活動;3)還要考慮到特殊兒童,即給殘疾孩子和自閉癥孩子的活動。
第二,有國家課程大綱,規(guī)范各地安排。芬蘭國家教育部門出臺統(tǒng)一《晨間和午后俱樂部大綱》,各地區(qū)每學年提供760小時的活動安排。
政府真實有效的投入,還應該體現(xiàn)在師資和收費上?;A(chǔ)教育法,對午后俱樂部的從業(yè)者資格做了規(guī)定:1)完成職校學歷和職業(yè)資格;2)獲得過帶孩子小組活動的經(jīng)驗;3)有資格提供課堂教學的師資可以從事這一領(lǐng)域,比如學前班老師、特殊教育老師、手工教育老師或擔任過學生指導員。
我接觸到的真實情況是,這些從業(yè)者的背景很多元。尤其對于移民群體,很多熱愛教育的年輕人畢業(yè)后,在芬蘭很難進入學校系統(tǒng)當老師(沒有芬蘭教師資格證,且芬蘭語是最大障礙)。于是他們選擇這種跟學校“貼邊”但又不是“教學”的職業(yè)。
跟學校教師一樣,這些人也是教育局發(fā)工資,但他們拿的基本都是短期合同,隨時有失業(yè)的可能。所以人員流動性特別大,這是弊端。
再來,托管地點也很重要。可以在學校,也可以在其他公共空間。午后俱樂部的監(jiān)管單位是每個城市的教育局。大多數(shù)情況下,它們就在學校里面;也可能坐落在學校附近,共享學校設(shè)施和空間。我們總是暢想未來學校什么樣,芬蘭卻做出來給我們看:學校一定是個“微型社區(qū)”,具有開放性,讓社會優(yōu)質(zhì)資源可以跟基礎(chǔ)教育對接。
轉(zhuǎn)看中國,先不說普惠性托管暫時做不到,市面上催生的一大批托管班更是把孩子“關(guān)著”寫作業(yè)。放學后托管,變成了延長教學。最終陷入孩子不快樂、家長花錢買焦慮、政府偏離公益性這樣的局面。
苦的,還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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